浙江香菇产业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影响我省香菇产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是受原料资源的制约,面临着寻找替代资源和替代产业的压力;产品同质化程度高,附加值低,同业竞争加剧,效益下降;出口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行业自律不足;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缺乏、科技和生产发展后劲不足;其中,菌种安全生产、品种知识产权和发展香菇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问题较为突出。
1、菌种安全生产问题
主要表现在菌种行业存在系统性风险;菌种管理缺少可操作性的法规规章,监管难度大;不注重品牌建设,生产经营不规范;菌种订单式生产缺乏,产能过剩和不足矛盾并存等4个方面。
2、食用菌品种知识产权问题
食用菌品种知识产权方面主要是两大问题,一是本国品种得不到有效保护,育种难以为继。近年来,我省育种单位选育了许多优秀的食用菌品种,并已成为全国的主推品种,如241-4、庆元9015(花菇939)、武香1号等香菇品种。但由于食用菌菌种以无性繁殖为主,客观上造成品种扩繁十分方便,菌种生产单位只需一支试管种甚至一个子实体就可无限制的繁殖销售,真正的育种单位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而且食用菌所有的属与种至今尚未被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之中,因此也不能申请品种权,品种育成人的权益得不到法律层面上的保护。另一方面,食用菌基础研究经费投入长期不足,使得从事食用菌基础育种研究的力量十分薄弱,育种有难以为继之虞。
二是出口遭遇“物种壁垒”等知识产权保护。如日本于2004年实施的《种苗修正案》规定:未经缴纳专利费,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种源生产或改良农产品的,个人侵权者会被处以3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企业法人侵权,最高可处以1亿日元的罚金。这意味着浙江省出口到日本的香菇等农产品,有可能要支付给日方一大笔专利费。另据日本官方资料,日本对食用菌品种实行的是保护期为15~25年不等的品种注册保护制度,至2003年,日本注册保护的香菇品种达141个。据我厅2004年调查,目前我省主栽的大部分香菇品种种源与日方登记注册的品种有血缘关系。日本的《种苗法修正案》,成为我省香菇对日出口企业头顶的“悬剑”,香菇出口受阻随时有可能发生。一旦发生,我省出口香菇(特别是鲜香菇)极有可能首当其冲,威胁很大。
3、如何正确处理好发展香菇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问题
香菇是我省历史悠久的传统特色产业,也是部分欠发达偏远山区农民基本生活和经济来源的主要门路。适度规模的香菇产业可使枝桠材、下脚料等废弃的林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木材资源利用率和经济价值明显提高。庆元-龙泉-景宁是我省的香菇主产区,这三个县谱写了一曲香菇的适度规模与自然生态保护的和谐音符。2005年这三个县市均入选中国十大生态县。其中,庆元位居中国十大生态县之首。说明,食用菌包括香菇生产与生态保护是可以协调发展的。而且,我省菇区有深厚的菇文化底蕴和丰富的菇农专业技术资源。合理利用这一“无形资源”,将我省香菇产量稳定在40万吨水平,大力发展多元化食用菌生产,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调整和丰富产品结构,是发展我省菇区效益农业的重要门路。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从维护我省山区几十万菇农和相关产业利益的战略高度,来科学看待我省山区香菇产业的发展问题。(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 陈 青)
